【黨務知識】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支部工作條例(試行)》學習手冊 | 黨委組織部門的責任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6-09 14:09
【黨委組織部門的責任】
黨委組織部門應當經(jīng)常對黨支部建設情況進行分析研判,加強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,擴大先進黨支部增量,提升中間黨支部水平,整頓后進黨支部。加強黨支部標準化、規(guī)范化建設。
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注意通過黨支部了解掌握黨員干部日常表現(xiàn),干部考察應當聽取考察對象所在黨支部的意見。
村、社區(qū)黨支部書記納入縣級黨委組織部備案管理。
來源:共產(chǎn)黨員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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